
近日,扬中市检察院通过发出检察建议,依法纠正一起违规收取燃气管道初装费的行为,帮助510余户居民追回违规收取款项150余万元,有效地维护了居民的合法权益,避免了群访事件的发生。

2016年11月初,扬中市检察院派驻开发区检察室收到反映,江苏某房产公司在商品房销售过程中存在违规收费现象,遂组织人员深入社区进行调查核实。经调查,2014年12月至2016年11月间,该公司在销售商品房过程中,除按照规定向购房居民收取政府核定的价款外,还向每户居民另外收取2500元或2800元的燃气管道初装费,涉及群众537户,收取金额共计1500900元。鉴于该行为违反了江苏省物价局关于严格执行商品住房销售“一价清”制度的规定,侵犯了购房居民的合法权益,并且案件涉众广,社会影响大,扬中市检察院遂主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依法向该公司发出检察建议,督促该公司认真落实房屋价格相关法律规定,将违规收取款项退还给居民。
该公司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人员开展专项清查并进行退还。截至目前,所有违规收取的燃气管道初装费已全部退还。







公安备案号:320102020100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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