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47岁的扬州高邮市送桥镇男子冯某,当日中午在亲戚家吃午饭,喝了两杯白酒,自认为酒量还行,下午14时许驾驶没有年检、没有保险的轿车行驶到该市郭菱线红绿灯处时,与前方同方向的一辆电动三轮车撞在一起,电动三轮车骑手被撞伤,所幸伤势较轻。

交警接到报警后迅速赶到现场处置,并对冯某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案件依法抽血留了证据。待事故现场处理结束后,交警依法对其询问得知,冯某的驾驶证至今还在高邮市车管所!再细问,冯某居然在2015年7月5日饮酒驾车在高邮城区被交警查获,驾驶证一次性被记12分,加上以前其它违法行为,驾驶证累计被记27分,目前已经通过了科目一理论考试,路考以及文明驾驶考试还在进行当中。
3月16日,据冯某的血检报告显示,122mg/100ml,属于醉驾!对于这个结果,冯某的脑子一片空白,他喃喃地说:“喝酒喝多了,脑子不好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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