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财政追加1000万元 专项用于开展自然灾害农房保险

2017年03月05日 14:08:00 | 作者:沈民轩 曾经 魏晓杰 | 来源:荔枝网 | 点击:正在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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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枝新闻记者从近日在泰州市举行的“全省减灾救灾工作会议”上获悉, 省财政今年追加1000万元自然灾害救济事业费,专项用于开展自然灾害农房保险,省民政厅正在制订实施方案。

记者从会上获悉,截止目前,全省7个设区市、27个县(市)建立了自然灾害农房保险制度,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但从全省情况看,还存在县级覆盖面偏小,保障面偏窄等问题。需要加大力度,持续推进自然灾害农房保险工作落实。一是加大投入,广泛覆盖。推进农房保险需要各级财政的大力投入。各地也要加强沟通协调,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确保农房保险健康持续发展。尚未开展农房保险的地区要积极争取本级政府及财政部门的支持,争取新增本级农房保险专项预算,力争年内全省各地尤其是苏北地区普遍开展农房保险工作。二是因地制宜,稳步推进。自然灾害农房保险是一项全新的工作,有些地方还处于探索起步阶段,各地要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自然灾害发生规律和辖区农房存在的灾害风险程度,科学制定实施方案,确保保险对象、损害鉴定、理赔程序、资金发放等关键环节,确定合理的保费率和保险额度,稳步实施,扎实推进,不断规范完善农房保险制度。三是积极宣传,加强引导。大部分农户对农房保险还不够了解,运用保险转移灾害风险的意识还不强。推进农房保险工作,必须要以政府为主导,保险公司积极配合,进行广泛的宣传引导,增强农房的保险意识。

记者还获悉,2016年,全省各类自然灾害造成13个设区市78个县(市、区)约194.7万人受灾,因灾死亡110人,紧急转移安置14万人,房屋倒塌2万间、不同程度损坏6.7万间,农作物受灾42.6万公顷、绝收3.4万公顷,直接经济损失117.2亿元。盐城阜宁“6.23”特大龙卷风冰雹灾害和沿江苏南暴雨洪涝灾害,是2016年江苏省省遭遇的历史罕见重特大自然灾害。

“6.23”灾情发生后,全省上下奋力救灾,紧急启动1级应急响应,连夜调拨5500余套救灾物资,下拨救灾资金2.6亿元,组织接受社会捐赠5.09亿元,妥善做好受灾群众救治转移,有序做好灾害应急救助、遇难人员家属抚慰、过渡期救助、冬春救助、民房恢复重建等工作,切实保障了受灾群众基本生活。

沿江苏苏南暴雨洪涝灾害发生后,南京、常州、无锡、镇江等市县民政部门同志发扬不怕疲劳、连续作战的抗灾精神,积极做好受灾群众转移安置、生活保障、查灾核灾等工作,为夺取抗洪救灾胜利作出了积极贡献。

省民政厅有关领导提出,“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应对各种自然灾害,民政部门首要的就是制定科学、实用、高效的应急预案。一旦发生灾害,要把保障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作为救灾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确保灾后12个小时群众得到基本救助,确保受灾群众有饭吃、有衣穿、有干净水喝、有安全住所、有医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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