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在太仓市沙溪街头发生了一起撞人逃逸案件,一辆电动车撞倒一名老人后逃离了现场,幸好遇到了一位热心市民,将肇事者追了回来。

当天中午,在沙溪白云路上,一辆飞速驶过的电动车撞倒了一位正在过马路的老人。市民胡先生目击了整个过程,他告诉记者,当时老人正由西向东过马路,一辆由南向北行驶的电动车一下子就将老人撞倒。路面监控显示,电动车撞倒老人后,既未停留也未报警,而是径直向北驶离了现场。随后,胡先生驾车上前拦住了试图逃逸的电动车,并一路跟在电动车后,将电动车带回了事故现场并报警。回到现场后,胡先生让两名肇事者将老人扶起,并一直等到民警赶到现场。根据现场勘查及调取监控,民警判定电动车负该起事故的全部责任。在调查中,民警发现电动车上的驾驶员及乘客均为未成年人,驾驶员还未满16周岁。民警介绍:16周岁到18周岁的未成年人是不允许驾驶电动自行车搭载任何人员的,18周岁以上的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只准搭载12周岁以下人员。
经检查,所幸老人只受了一点皮外伤,最终,两名少年赔偿了老人医药费3000元,民警对他们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对胡先生提出了表扬。胡先生也表示,遇到这种情况,就该上前帮一把。目前,警方正在为胡先生申请见义勇为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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