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春节过后,南京交警五大队持续在商贸区、医院周边、中小学路段等重点区域开展车辆不礼让行人整治,共查处机动车不礼让行人124起。整治中交警发现,除公交车及出租车能主动礼让行人外,私家车几乎无礼让行人意识,被拦查下的驾驶人均表示没有观察到行人,有的驾驶员说不知道要礼让行人,更不知道不礼让行人是要被处罚的。
2月10日傍晚,在人民医院门口,一辆苏L号牌的白色轿车行经斑马线不但不礼让行人,反而把车辆违停在斑马线上,当民警要求其出示驾驶证时,该男子杨某先是拿出他妻子的驾驶证,在被民警识破后,又称自己驾驶证没带。经查,杨某驾驶证已于2年前因未按规定审验被注销,杨某也因无证驾驶和不礼让斑马线并处罚金2050元,记3分,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其车辆也被警方暂扣。
2月14日上午,一辆小车在江东北路草场门大街右转人行道上因不礼人行人被拦查,驾驶人始终不承认他不礼让的行为,拒绝在处罚单据上签字,并要求民警给他回看视频,民警只好等整治结束后,回大队给他调看视频,面对自己没有礼让的行为,他无话可说,只好在处罚单据上签下自己的名字。其实即使他不承认违法行为,拒绝签字,仍然要按规定接受处罚,民警没有给他回看视频或其他证据的义务,如果他对民警的处罚行为有异议,可按规定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2月15日傍晚一辆苏A号牌小车在省人民医院门口补查,驾驶人无法提供驾驶证,在民警的再三劝说下,他说自己于几年前找“熟人”办了一个假驾驶证,凭着这个假驾驶证开了几年车,从来不违反交通法规,没想到今天因为没有礼让行人被查,同时他开的车也于2015年10月过检,并有31条违法未处理,据说该车是他借朋友车用的,也没有检查行驶证,并不知道车辆已过检。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车辆礼让行人看起来是很小的事情,却能够体现出现代城市的文明程度。随着南京市汽车保有量越来越多,民警希望机动车驾驶人的文明素质也越来越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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