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口监控设备拍摄到的资料,是警方调查各类交通和治安案件的重要依据。但是,虽然现在的监控探头星罗密布,但道路上始终还存在着一些监控死角或者盲区,一旦这些区域发生案件,办案民警想要完全厘清事实真相非常困难。昨天(14号)常州经开区警方公布的一起刚刚裁定结束的交通事故案件中,监控视频就模糊不清,责任难辨,关键时候,事故一方提供的一段行车记录仪起到了重要作用。


昨天上午民警介绍,这起案件发生在1月30号深夜十点左右的戚墅堰幼儿园河苑分园门口的河苑路上,当时,马路上车流人流稀少,事故现场没有什么目击者,一辆白色越野车由西向东从画面中驶过,一直开到画面的远端,然后突然刹车,由于距离较远,视频画面模糊不清,此时越野车应该已经发生了事故,但仅仅通过监控录像,民警只能对越野车驾驶员的操作作出判断。

那么,事故的另外一方到底是什么情况?是否存在过错?现场勘查的民警调查遇阻,当事双方对事故原因和责任各执一词。
就在这样的情况下,越野车的驾驶员提供了一段车载行车记录仪视频,该段视频显示,越野车在行驶到河苑路某支路口附近时,从对面方向车道突然冲过来一辆摩托车,越过双黄线,直接与越野车车头发生碰撞。记录仪显示,这辆摩托车上一共有驾乘三人,存在的交通违法行为一目了然 经开区交警大队事故民警 姜立:“首先这辆摩托车上三人均未佩戴安全头盔,还有它是越过双黄线,横穿马路,另外一个按照法律规定,摩托车(最多)只能载两人。”

因此,警方裁定,摩托车一方要承担事故全部责任,而据了解,摩托车上驾乘三人在事故中均有不同程度受伤,事发时,驾驶员试图从对面方向车道直接拐入支路,因而与越野车发生碰撞。办案民警提醒,现在只有不到10%的私家车安装了行车记录仪,从维护自身权益角度来说,这个便宜而又实用的设备,目前的安装比例还远远不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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