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发布《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试点方案》,泰州是江苏唯一的试点城市。泰州将采取哪些行动保障试点成功启动?两险合并实施后又将带来什么好处?

《方案》确定,试点内容为“四统一、一不变”。统一参保登记、统一基金征缴和管理、统一医疗服务管理、统一经办和信息服务,同时职工生育期间生育保险待遇不变。
去年,泰州市生育保险参保59.19万人,生育保险当期收入1.3亿元,支出1.8亿元,滚存结余2.5亿元。享受生育保险各项待遇超过3.3万人次。在成为试点城市后,泰州将采取哪些行动?
泰州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主任周春林介绍:“2月底前我们局将提请市委市政府成立一个合并试点的领导小组;第二个是进行前期的政策调研和两项保险数据运行的准备工作;第三个在6月底前制定两项险种合并的工作方案,并适时启动两项保险的测评工作,确保整合工作平稳过度。”
两险合并实施不是两个险种合并为一个险种,而是指生育保险基金并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统一征缴,实行统一定点医疗服务管理,统一经办管理,实行信息系统一体化运行。
周春林告诉记者,这可以起到降本增效的一个效果:“两个险种的筋脉,包括政策、包括结算、包括信息系统,包括人员结构,都把他合并起来,不需要两套班子。基金共用一个基金账户,发挥的是一加一大于二的大数法则和效应。第三个是便于基金的监督和管理。”
南京师范大学教授吴亦明高度评价了试点方案,他提醒,生育保险待遇并不涉及改变。他说,这显然是一件好事,是社会保障制度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的一个重要举措,从待遇来说,生育保险的待遇是不改变的。对于缴费者,和生育保险待遇的享受者来说是不受影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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