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马上过年了,也是朋友年底聚会的时候,如果聚会喝酒将车交给一个不喝酒的人来驾驶,是正确的选择。不过一定要交给对的人,不然坑了别人也害了自己。
1月23日下午14点40分左右,徐州泉山交警大队八中队民警在如意路音乐厅门口执勤时,发现两辆轿车闯单行由西向东驶来,于是立即将两车拦下。当民警准备查看前车驾驶员杨某的证件时,杨某还没说话,车上的一名男子说自己是车主跑过来打起了圆场。
男子不但报给民警一个身份证号,还准备将民警拉开,民警对男子进行训斥才离开了现场。在对驾驶员所报的身份证号进一步核实后发现,该驾驶员所报的身份证号根本就不存在。
在民警的反复询问下,杨某报出了自己的身份证号,经过查询民警发现杨某根本没有取得驾驶证。随后民警将杨某带到中队核实身份。经过网上查询,司机杨某确实没有驾驶证。没有驾驶证为何要开车呢?杨某趁着年假和朋友聚会,朋友都喝酒了无法开车,杨某平时滴酒不沾,虽然没有驾证但开车也稍微会点。
杨某说没想到刚开出不到一公里就被民警查获。根据规定,杨某应处1000元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而同车人员男子也将被处1000元罚款,可以并处吊销驾驶证的处罚。
我要说两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