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机动车购买保险,这本是天经地义的事,特别是交强险,是我国法律规定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必须购买的强制保险,但近期淮安市盱眙县的许多出租车驾驶员向我们反映,他们的保险即将到期,但当地许多保险公司都拒绝卖给他们交强险,这让他们面临着不能继续开车上路的困境!
【盱眙出租车驾驶员:我们成了保险公司眼中的“弃儿”!】
“一到买保险头就疼,都不保,我们多少年都没有在盱眙买过保险,至少三四年了,我们出租车就跟没有人要的孩子一样!”
盱眙县街头,我们随机采访的一位出租驾驶员孟的哥介绍,盱眙县共546辆出租车全部是个体经营,每逢保险即将到期,驾驶员们都没心思做生意,到处打听哪里能买保险,因为只有上了保险,来年才能继续开车。“我的保险1月20日到期,我去人保问,人保也不卖,平安也不卖,他们说每年都不保,今年为什么要保?”
这看似毫无逻辑的理由,让孟的哥屡屡在各家保险公司门前碰一鼻子灰,国家法律规定的必须购买、保险公司不能拒卖的交强险,为什么在盱眙就一直难以执行下去?孟的哥苦苦打听着哪家保险公司愿意卖他保险,而其他的一些驾驶员显然等不下去了,张的哥:“今年他们说出租车都不保,商业险交强险他都不卖。现在我买过了,在连云港买的,叫业务员从外地买的。”
张的哥说,盱眙的车在连云港东海人保公司投保,这也是无奈之举,因为业务员告诉他,要加500元手续费。
张的哥的家明明是住盱眙,但不知是否是信息沟通不畅,保单上被保险人的地址写了成了淮安市洪泽县盱城镇,接到邮寄过来的保单后,张的哥哭笑不得。
的哥们反映,过去三四年,驾驶员们每次都是通过集中信访,多处反映,有些是到外地买,有些通过关系才能找到盱眙当地的一家小规模保险公司投保,保险公司的服务质量,保单价格都没办法进行比较。
根据国务院2012年颁布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十条明确规定:“投保人在投保时应当选择具备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资格的保险公司,被选择的保险公司不得拒绝或者拖延承保。”
【记者暗访:盱眙的多家知名保险公司,对出租车“说不”!】
1月16日下午,荔枝新闻记者以出租车驾驶员的身份,先是来到了盱眙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营业厅,工作人员让我们去找一位贾主任。
贾主任通过微信给一位人保高主任发了一条信息,对方并没有及时回复,随后贾主任说:“等高主任回来说吧,高主任现在不在,等呗,高主任什么时候回来我哪知道!”
1月17日上午,荔枝新闻记者来到了盱眙太平洋保险公司营业厅,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只卖给盱眙出租车驾驶员交强险,不卖商业险。“我们只保交强险,不保商业险,商业险在哪里买的,之前在哪买在哪买!”
这位工作人员见我们很着急,给我们一个渤海保险淮安市公司的电话,称渤海保险会给盱眙出租车驾驶员卖商业险,我们照电话拨打了过去,对方表示,盱眙出租车商业险,现在不做了。
位于盱眙金源南路的天安保险公司营业点工作人员告诉我们,他们2014年卖给出租车交强险和商业险,结果亏损严重!所以今年他们天安也不卖。
同在金源南路的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营业厅一位姓吴的工作人员也表示,盱眙县出租车协会列了一个名单,每辆出租车被分配到各自的保险公司,平安保险现在没有接到这个名单,所以一概不卖。
从荔枝新闻记者对盱眙市场较大的多家保险公司调查来看,除太平洋表示只卖交强险以外,盱眙县的人保、天安、平安三家公司、以及淮安市渤海保险公司均对出租车一概不卖保险。
根据国务院2012年颁布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拒绝或者拖延承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监会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限制业务范围、责令停止接受新业务或者吊销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那么对于调查中涉及到的盱眙县人保、天安、平安、淮安市渤海保险公司等多家保险公司拒保的情况,保险行业监管部门江苏省保监局会如何回应?请您近期锁定荔枝监督和FM101.1江苏交通广播网《交广双声道》节目,我们将为您继续跟踪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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