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期间,不少人有放烟花爆竹的习惯,不过今年,南通市民燃放烟花爆竹要受到限制了。根据市政府16日发布的《南通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自本月27日起,南通将设立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和限制燃放的区域。

《通告》将市区范围内的九类地点设为禁止燃放区域,禁止在任何期间燃放烟花爆竹。主要包括景区、绿地,车站、码头、学校、百货商店等人群密集场所;另外《通告》将越江路、通京大道、通富北路、啬园路、长江中路等形成的闭合区域作为限制燃放区域。涵盖54平方公里、涉及11个街道、47万常住人口。在该限制燃放区域,只有元旦、农历除夕至正月初五、正月十五可燃放烟花爆竹,其他时段除婚丧嫁娶活动外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因婚丧嫁娶燃放烟花爆竹的,夜间10时至次日早间8时禁止燃放。《通告》明确,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可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对于这一新规,大部分市民表示理解和支持。



据统计,截至2016年1月,我国实行烟花爆竹禁放的城市有168个,限放的城市有619个。目前,我省南京、盐城、苏州实施了禁放措施,另有6个地市采取了限放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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