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次会议期间,南京人大代表们紧紧围绕加快建设“强富美高”新南京和市十四次党代会确定的“一个高水平建成、六个显著”的奋斗目标,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向大会提出议案。到议案截止时间1月12日中午12时止,大会秘书处共收到代表10人以上联名提出的有关立法和监督事项的议案4件。

陈昌华等12位代表提出的“制定《南京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孙达华等10人提出的“修订《南京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李致家等10人提出的“修改《南京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张卫明等10人提出的“加强对109条黑臭河道整治工作考核评价的监督”等4件议案交由南京人大常委会在大会闭会后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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