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树桩,让沭阳两农户闹了8个多月

2017年01月10日 18:28:00 | 作者:周双雁 | 来源:荔枝网 | 点击:正在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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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1月6日下午2时20分,沭阳法院执行局案件承办人张恒,组织7名执行人员,动用3辆警车,冒雨前去贤官镇沙河寺村四组开展强制执行,在双方当事人的见证下,干警协助伐木人员将横亘在路间的直径足有二尺来长的树桩迅速移除,在执行员地教育疏导下,双方握手言和,一起持续8个多月的排除妨害纠纷得以圆满彻底解决。

  案情回顾,原告宋老汉家和被告李大哥家同处村东西水泥路的道北,李大哥家在前排,宋老汉家在后排,两家房东侧为一条窄窄的南北土路,实际上是一条断头路,该路由南向北的尽头就是宋老汉的家,宋老汉家也仅靠这条土路来去进出了。然而,几年前李大哥恰恰就在这条路上竟栽上了几棵杨树,给宋老汉家的进出造成很大障碍,宋老汉虽与李大哥几经协商,还是没有劝好李大哥移走该些树苗,经村长组织村干部介入处理,李大哥总算移走了几棵,不过,还有一棵杨树倒是遗留下来,现在这棵树苗俨然长成了参天大树,盘踞在路间,横亘在宋老汉的进出必经之处。

  前两年,宋老汉连续二次跌伤,救护车因这棵杨树挡道就是进不去,宋老汉最终被担架抬了一段路才得以上车。宋老汉夫妇数次上门央求李大哥移除该杨树,还是不能说动李大哥。宋老汉无奈之下,找到李大哥的父亲,作为镇人民调解员的李大哥父亲竟然说:“树的产权是他大儿子的,我作不了主”。再后来,宋老汉又经多次找人调解均无果而返,只好寻求法律途径来解决。

  沭阳法院庭审调解,作出(2016)苏1322民初XXXX号民事调解书,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一致协议:被告李大哥于2016年12月20日前将其家院墙东侧的一棵白杨树移除。

  本以为李大哥会履行双方达成的调解协议,事实上,李大哥再出幺蛾子,在砍掉该杨树时留下了“高高的尾巴”,树是砍掉了,树桩还在,而且露出地面足有30厘米,仍然妨碍宋老汉家的出行。

  2016年12月16日,宋老汉申请沭阳法院强制执行。沭阳法院受理后,立即启动执行程序,认真仔细地分析案情,深入了解双方当事人的现实矛盾,弄清问题根源,做好被执行人李大哥的劝导工作。案件承办人送达强制执行通知书,电话联系李大哥,李大哥以“手头活正忙无法通话”为由挂断电话,为化解双方矛盾,缓和对立情绪,执行人员上门进行执行告知,尽力劝说李大哥自行移除路上树桩,但李大哥却避而不见。

  2017年1月6日下午,为尽快排除妨害纠纷,沭阳法院执行局组织执行干警,顶着冷雨,对拒不履行(2016)苏1322民初XXXX号民事调解书所达成的协议开展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李大哥的妻子到达执行现场后,声称:“树不是已经砍掉了吗?树桩还碍着谁了?”经案件承办法官的释法明理和循循诱导,李大哥的妻子还是主动配合了法院的执行。执行员手持铁锹清理树桩下的积土,维护现场秩序,尽量彻底移除该树桩,化解双方当事人的积怨,营造和谐的睦邻友好氛围,力争做到“执行一案,教育一片”,达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完美结合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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