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月5号下午5点多,南京秦淮警方接到市民的举报电话,称淮海路附近的一家写字楼里,有人非法储存了大量烟花爆竹,这让楼里的人感到非常不安,害怕爆竹爆炸屋倒楼塌,于是救助警方,民警也立即赶到了现场调查处理。

公司负责人杨某表示,他们刚租了这里的办公室,正筹备着公司的开业。这些烟花是他从镇江买来临时存放在办公室的,准备过年前拉到外地去燃放,为公司开业图个好彩头。考虑到这么多烟花爆竹存放在写字楼里,存在着很大的安全隐患,民警当场将这些烟花爆竹收缴。而杨某因为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规定中储存爆炸物品的相关规定,被行政拘留10天。

《南京市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从2015年1月1日开始实施,南京主城区全年禁售禁放烟花爆竹。相关部门重点打击私贩、私运、私储和违禁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临近春节,警方提醒市民们一定要遵守禁放条例,以免触犯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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