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年1月1号开始,苏州中心城区开始实行烟花爆竹禁燃禁放。1月6日中午,苏州市狮山派出所开出了禁放令以来的首张罚单。

当天中午,苏州市狮山所辖区向阳路上的某企业,庆贺乔迁之喜燃放爆竹,民警发现后,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进行了劝止。狮山派出所警辅周林元:“我说这个东西不可以放的。 他们说,我们不知道, 我们拆迁这里搬过来。 我说,从现在开始不允许放了烟花爆竹 ,然后,那个老板就慢慢就停下。”
虽然后来停了,可燃放的事实已经存在,民警依法对这家企业进行了处罚。民警顾徐军 :“我所按照规定对该企业予以50元罚款的处罚!”

民警提醒,春节临近,在欢度佳节的同时,还请市民们遵守《苏州市市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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