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今天颁布国内首个“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地方标准”

2016年12月27日 12:39:00 | 作者:记者 孙茂强 | 来源:荔枝网 | 点击:正在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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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27日,省质量局举行举行新闻发布会,公布了 江苏省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地方标准。今后,当农村公共服务设施破损后,参照这一标准,就做到“有标可依,按标管护”。这也是国内首部相关领域的地方标准。

  此次发布的11项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地方标准,是由省农村综改办提出、多部门公共参与选完成的。内容涉及村庄基础设施、环境卫生、综合服务中心和文体设施等四个方面。省农委副主任 祝保平介绍,今后农村公共设施、服务的管理维护,将“有标可依”:

  “长期以来,农村“重建轻管”,以至于很多道路、桥梁修好了以后,由于管护的确实,很快就毁坏了,到不了使用的寿命期限就要推倒重来。这个标准的实施,对于我们“管建并重”、更好的发农村公共设施的效益是一个里程碑意义的事情。通过标准的实施,进一步抓好农村公共设施的管护,把我们的农村建成美丽乡村。’

  据了解, 标准出台之前,我省在一些乡村进行了试点。比如,扬中市通过两年多的试点,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8%以上,农村河道水质达到三类以上、东海县用标准指导村庄环境整治、发展乡村旅游,农民满意度到90%以上。省质监局副局长 张前:

  “我们也下去看过,在一些的试点的地方做的还是不错的。比如农村的厕所还是比较脏乱差的,在一些试点地区,厕所建起来以后,关键是有人管理了,垃圾有人管了,河道也有人管理了,管护很重要。”

  对于农村基础设施的管护,必须要由财政保障。据了解,我省已经为此建立了专项基金。省财政厅巡视员 徐阳升:

  “十三五期间,我省对三农的财政投入将继续保持增长,也迫切要求对农村公共服务的运行维护进行制度性安排,以达到农村生态环境的长效管理的目的。为此,省级以上财政投入9.85亿元,引导市县财政加大投入,按照保基本、广覆盖的要求,实行村均8万元的最低标准,保障农村基层设施的管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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