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费”改“税”首部环境保护税法2018年施行

2016年12月26日 10:09:00 | 作者: | 来源:荔枝网 | 点击:正在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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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荔枝新闻记者今天(12月26日)从省环保部门获悉获悉,走过6年立法之路、历经两次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获表决通过,并将于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据了解,环境保护税法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落实税收法定原则”要求后,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第一部单行税法,也是我国第一部专门体现“绿色税制”、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单行税法。

  环境保护税法全文5章、28条,分别为总则、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税收减免、征收管理、附则。

  环境保护税法的总体思路是由“费”改“税”,即按照“税负平移”原则,实现排污费制度向环保税制度的平稳转移。法案将“保护和改善环境,减少污染物排放,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写入立法宗旨,明确“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为纳税人,确定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和噪声为应税污染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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