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常州经开区交警大队公布了一起重大交通事故案情:11 月 2 日凌晨,一名六岁女童跟随大人横穿马路,而大人却并不知道,女童在马路上奔跑,被疾驰而来的汽车撞飞,经抢救无效死亡。实际上,这样的惨剧,可以避免发生。
民警调取视频发现,当天凌晨零点三分多,一名女子搀扶着一名男子横过五一路,一名女童也就是谢某某,蹦蹦跳跳走在两人旁边,两名大人走向停放在道板上的一辆汽车,女童此时突然折返,跑往马路对面。据民警事后询问,两名大人中,女子是女童的母亲,而男子是女童的舅舅。
民警了解到,当晚这户人家举行家宴,女童母亲搀扶醉酒的女童舅舅去车上,对于女童两次横穿马路的行为根本没有注意到。监控显示,两名大人先后上车歇息,女孩在马路对面玩耍了一会之后,再次从马路对面跑过来,就在这一刻,朱某正好驾驶轿车行经此地,交通惨剧就这样发生了。
视频显示,女童被撞大约半分钟后,两名成年人才从车内出来,跑向现场,随后,女孩母亲抱着女儿,上车送往医院抢救。直到事故发生后,这名小女孩的母亲,仍然没有发现是自己的女儿出了交通事故,是在家人的呼喊下,才发现原来是自己的女儿发生交通事故。
事后,民警在对小女孩母亲的进行询问时,发现在她的叙述当中出现了三个特别多的字眼:我以为孩子当时没有跟我一起过街……我以为孩子在家里同另外一个小朋友玩……没想到小女孩是跟着她过街,然后再折返回去……
警方裁定,这起事故中,双方应当承担共同责任。
警方对事故现场进行了仔细勘察,对几名目击者进行了仔细询问。经权威机构的司法鉴定,事故发生时,轿车的实际行驶速度为每小时61到67公里,超过了五一路限速六十公里每小时的规定,属于超速行驶,这是引发交通事故的一大原因。而从女童谢某某的方面来说,她在没有人行横道线的马路上突然横穿,其母亲韦某作为监护人没有尽到监护职责,也是引发交通事故的重要原因。因此警方裁定,这起事故中,双方应当承担共同责任。
悲剧一旦发生,就是家长心中永远的痛,这样的悲剧本来可以避免。警方提醒,如果家里有小孩,不要让孩子夜间外出;如果家里有小孩,一定要告诉他不能横穿马路;如果家里有小孩,一定不要让孩子离开家长的视线。警方希望通过这起交通惨剧,警醒广大交通参与者,车祸猛于虎,上路参与交通,要小心再小心。特别是家长朋友一定要照顾好自己的孩子,尽到一个看管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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