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月21日上午,南京玄武区法院对一起非法狩猎案开庭审理。
没有买卖,就没有杀戮。对于珍贵野生动物的保护来讲,人类保护意识的淡薄和买卖野生动物行为的盛行,加速了野生动物的灭绝,而动物的灭绝将是自然生态的一大灾难。2016年4月22日,犯罪嫌疑人孙某某等人在江宁区陶吴镇龙山(禁猎区),使用自带的捕鸟网、竹竿、诱眼鸟、音乐播放器等工具,共计捕捉野生鸟252只,经鉴定系国家保护的“暗绿诱眼鸟”,由于手段残忍致死多只暗绿鸟。
4月28日,江宁检察院提前介入指导,要求侦查机关围绕查明主观明知、查明鸟类贩卖链条等环节立案侦查,快破快报捕,以震慑下游收购违法犯罪人员,彻底打断其购销链条。侦查机关按照检察官给出的取证思路,查获了孙某等人非法狩猎的犯罪事实,后孙某被检察机关以非法狩猎罪批捕。案件办理同时,办案人带领嫌疑人将鸟及时放归龙山。
“在办理该案时,为强化案件教育效果,我们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刑法专家、环保教授、嫌疑人辩护律师等召开逮捕必要性听证会,公正公开,即教育感化了嫌疑人,有效的宣播保护野生珍贵动物的意义。”玄武区院的王卫东副检察长说。
据悉,此案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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