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前,农业部办公厅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了《关于有条件放开养殖红鳍东方鲀和养殖暗纹东方鲀加工经营的通知》,这意味着,从1990年起不得流入市场的河豚,可以“合法化”食用了。但水产专家提醒广大市民,这两种养殖的河豚品种仍具毒性,食用时一定要小心。

规定明确,先行有条件放开养殖红鳍东方鲀和养殖暗纹东方鲀两个品种产品的加工经营。要求养殖河鲀加工企业去除有毒部位和河鲀毒素,可食用部位经检验合格后附检验合格证才能出厂。另外,规定要求加工企业的河鲀应来源于经农业部备案的河鲀鱼源基地。据了解,目前常熟只有淡水养殖的暗纹东方鲀,数量也比较少。

河豚的毒素主要集中在卵巢、肝脏、肾脏等内脏里,因此在加工时一定要清理干净。不是任何人都可以烹饪河豚,加工河豚的厨师都要经过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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