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年前被拘留今又无证驾驶 查获民警竟是“旧相识”

2016年12月09日 15:03:00 | 作者:韦业 吕靖 沈春良 | 来源:荔枝网 | 点击:正在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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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交通警察来说,查获几起无证驾驶可能不是什么难事,可一人连续两次无证驾驶竟被同一民警查获,这个概率可真就够小的了。12月8日,盐城交警支队阜建高速大队民警陈志宇就遇到了这样的“奇葩”事。

  当日上午11时许,阜建高速大队民警陈志宇在建湖东收费站检查过往车辆时,发现车号为苏JEZ2**轿车的驾驶人顾某某(江苏建湖人)神色慌张,说话含糊不清,并称其未带驾驶证,民警见顾某某如此紧张,心里便多了几分戒备,他利用警务通查询后发现顾某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涉嫌无证驾驶,便准备将当事人带回大队做进一步调查处理时,陈志宇却发现顾某有些眼熟,似乎在什么地方见过,经过查询后发现,顾某在今年6月份在建湖西收费站因为无证驾驶被其亲手查处过。

  陈志宇介绍说:顾某曾在2016年6月因无证驾驶被他在辖区另一处收费站当场查获,并被处以行政拘留7日罚款1000元的处罚。被处罚后,顾某仍不知悔改,事发当天在和朋友于某(女,江苏盐城人)前往建湖途中,因为驾驶人于某身体不舒服,顾某便抱着侥幸心理换她继续驾驶,心想走建湖西收费站应该不会有警察。不曾想“事与愿违”,时隔6个月后再次因为无证驾驶被同一民警查获。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顾某因实施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非营运汽车,被处以罚款1000元并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的处罚,与其同行的朋友于某也因将非营运汽车交给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人驾驶的违法行为,被处以1000元罚款。

  交警提醒:上道路行驶要依法取得我国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机动车驾驶证,有驾驶能力不等于有驾驶资格,无证上路不受法律保护,即使有证也不能将车辆交与无证人员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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