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护车途中耗尽燃油患儿死亡 医院被判赔16万

2016年11月18日 14:38:00 | 作者:ljw 陈君 | 来源:荔枝网 | 点击:正在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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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2月26日15时20分许,江苏省盱眙县淮河镇的年仅5岁的男童傅某某,在家门口玩耍时不慎落水,在送往省城南京儿童医院转诊过程中,盱眙县中医院的救护车却在半路没油,后男童傅某某到南京后经抢救后不幸身亡。近日,江苏省盱眙县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

  结合案情并参考鉴定意见,确定救护车所在医院盱眙县中医院承担20%责任共计赔偿163053.20元。盱眙县人民法院经过7个月的案件审理,目前该案件已经审理终结,案件当事人均未提起上诉。

  判决认为,被告中医院从事院前医疗急救的工作人员在车辆行驶途中未闪警灯未呜警笛,改道绕行,延搁了抢救患者的时间,违反了就急、就近及满足专业需要的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不同程度地影响患者傅某某的抢救治疗,应当推定有过错,应当承担医疗损害赔偿责任。

  11月17日记者前往盱眙县中医院进行了采访,中医院方表示,此次事故的发生一定程度的暴露了医院管理漏洞,院方将积极配合法院判决履行责任,并对医院院前急救管理进一步加强。

  案件虽然已经终结,但值得我们深思的是面对生命救援,救护车救援时间显得尤为重要。这起案件中,涉及两家医院,对于救护车急救管理的漏洞更值得警醒。目前,盱眙县已经对全县各家医院的院前急救管理进一步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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