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苏州市姑苏区法院对一批环保类案件进行集中宣判。
2014年10月起,被告人王某承包了甪直镇某现代农业物流园用地回填工程。为谋取利益,转包工程的刘某等,从上海运来大量的生活垃圾进行倾倒、填埋,被发现后,相关方多次进行阻止,但他们仍继续填埋生活垃圾,导致环境污染。
法院以污染环境罪,一审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二十万元;刘某等三人,分别被判处四年八个月至两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这也是全省首例倾倒生活垃圾污染环境案。姑苏区法院负责审理姑苏、新区、园区、吴中、相城、吴江六个区的环境资源类案件,今年以来,已新收案件51件,比去年全年增加1.2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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