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酒桌上谈生意,喝上几杯显示诚意,但如果酒后驾驶,那就大错特错了。周某就犯了这样的错误,最后弄个罚款、记分、扣驾证。

11月12日晚,根据盐城市交警支队统一清查行动部署,三大队新兴中队在新兴收费站处设置查缉点。在行动中,民警刘捷发现由北向南驶来一辆白色的奇瑞QQ轿车,到卡点前慢慢减速,随后犹豫不前,行迹十分可疑。刘捷和其他民警立即上前进行拦截,该车驾驶员周某打开窗户的瞬间,一股浓浓的酒气迎面扑来,并且说话躲躲闪闪,不敢与民警对视。当民警询问周某是否喝酒时,陈某没办法只能交代说自己喝了一杯半啤酒。


民警立即将驾驶员周某带至中队做进一步调查。经对陈某进行呼吸式酒精检测,酒精含量显示结果为52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询问后得知,周某是广东梅州市人,常年在盐城从事假牙生意,当天中午到建湖县上冈镇去谈生意,晚上与客户吃饭时喝了点啤酒。“自己来盐城七年了,以往在外面从来都不喝酒,只是今天恰好收账,客户多劝了几次,自己实在碍不过面子就喝了点。”周某说,他知道最近市区交警查酒驾特别严,所以喊了朋友在新兴等他,他驾车从上冈回市区,才开车到新兴收费站,朋友还没接到他,就被夜查的新兴中队民警给查到了。

民警在对周某进行严肃批评教育后依法对其作出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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