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报废十年 幽灵车再现道路

2016年11月07日 16:34:00 | 作者:曾策力 | 点击:正在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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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6日傍晚,在南京北京东路成贤街路口,南京交警一大队民警发现一辆悬挂本市县区号牌的红色摩托车在道路上飞驰。

  早在07年南京市政府就将长江以南绕城公路以内的城区划为限摩区,悬挂外市号牌和本市郊县号牌的摩托车不得在上述范围内行驶。

  民警当即将车辆拦下检查,不查不知道,一查发现眼前的这辆红色钱江摩托车早在2007年就已经被强制注销。现在这辆摩托车彻彻底底是个“黑户”。

  摩托车车主吴某说“这辆摩托车2002年买的,2005年之后车辆就没有再年检,平时自己都说晚上出来骑,感觉不年检也没什么问题。”根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机动车检验有效期到期后,在三个周期内任没有通过机动车检验,那么机动车将被强制报废。根据我国《道交法》规定,驾驶报废机动车上路行驶的,除了要被处以200元至2000元的罚款,还要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南京交警一大队民警介绍,目前车辆逾期没有年检甚至是车辆已经报废仍上路行驶的机动车以摩托车居多,这类车辆多数都没有保险,同时车况不好,上路行驶的危险性很大。交警一大队平均每周要查扣过检、报废摩托车20余台。警方也提醒各位车主,一定要及时对车辆进行检验,否则上路要受到处罚不说,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也是不予理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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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荔枝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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