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控实录:乘客遗落手机钱包 的哥停车伸手“捡走”

2016年11月07日 08:57:00 | 作者:alin | 点击:正在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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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6日下午15:30分,南京鼓楼区小市派出所大厅,市民葛女士再次前来报警,称自己及朋友昨晚打车后,不慎将2部手机及一只钱包遗落在车上了,现在找不到当时的出租车,警方随即介入调查。

原来,昨晚(11月5日)11点50分左右,葛女士及另3人(朋友,共计3女1男)醉酒后打车,从云南路到和燕路下车后,将2部手机及1只钱包遗落在了出租车上,下车后车票也没打,也不知道是哪家出租车公司,报警后民警发现4人仍醉酒严重,根本无法做配合调查,于是民警只得让葛女士及其朋友先行回家,等次日再来警所做配合调查。

警方根据葛女士记忆表述,调看事发当时的路控录像,经核实,葛女士及朋友当晚所乘出租车牌号是苏A7XXX5,民警随后电话联系上当晚的哥王某,有电话录音,王某却一口咬定没有发现手机钱包,并还发了毒誓。无奈,警方随后赶至其所在的出租车公司,经调看当夜苏A7XXX5的车内监控,发现,当晚4乘客下车后,司机王某曾回头看了一下后座,发现后座上有手机,遂把车开出近10分路程,停车并下车从左后门伸手进去拿走了手机及钱包。

拿到监控证据后,民警再次联系的哥王某,指出警方已调看到事发车内监控,要求其尽速交回乘客的手机及钱包,面对警方指正,王某极不情愿地交回了其“捡拾”的1部手机,但对另一部手机和钱包仍拒不认账。

因事情本身属于个人民事行为,民警只得建议葛女士通过法律提起诉讼寻求解决。警方提醒,广大乘客下车后理应带清随身携带的钱物,作为出租车司机也应尽到必要的提醒义务。如乘客一旦在车内遗失物品,的哥理应及时返还。如“捡拾”他人钱物拒不归还且数额较大,将以涉嫌不当得利罪面临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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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荔枝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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