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放宽大中专院校学生户口迁移限制

2016年11月05日 12:32:00 | 作者:lxjsnj | 点击:正在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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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枝新闻记者今天(11月5日)从省公安厅获悉,《江苏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已正式印发,从今年11月1日正式施行。该规定简化了诸多业务审批手续,放宽了大中专院校学生户口迁移限制和单位集体户设立条件,扩大了投靠类户口迁移范围等,更加地便民利民。

据介绍,针对原有大学生只能在入学时将户口迁往学生集体户,毕业时才能迁出的规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大学生充分参与社会活动的问题,《规定》第五章户口迁移第四节大中专院校学生户口迁移部分明确,考取大中专院校、技工学校的学生,在校期间可以办理一次户口从原籍迁入学生集体户和户口从学生集体户迁出。学生在校期间或者毕业后户口可迁往原籍、现家庭地址、本人合法稳定住所或者工作单位。

此外,《规定》将未满6周岁儿童姓名变更、迁入社区集体户户口迁移等审批权限下放到公安派出所;将学生集体户、社区集体户的立户申报审批权限下放到县级公安机关。同时,将原来户口登记管理事项15个工作日的审批时限调整为10个工作日,进一步提升公安机关服务群众能力和水平,努力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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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荔枝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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