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月3日上午11时15分左右,盐城市高速一大队民警在G15沈海高速大丰出口处正常例行检查时,发现一辆大客车驾驶员有意回避民警的眼神,民警立即示意驾驶员靠边停车接受检查。随后民警通过警务平台发现驾驶证上的照片和驾驶员不是同一人,随后民警把驾驶员带回大队进行调查。

在高速一大队驾驶员汪某承认了这证是他通过换照片来变造的违法行为,汪某同时交代这本驾驶证是他2016年8月份江西某车站捡到的,这本捡来的驾驶证显示准驾车型A1,汪某自己驾驶证准驾车型是A2,汪某就到当地的照像馆拍了一张照片替换一下。

接着汪某前往一家汽车公司开起大客车,就在2号晚上汽车公司接到一趟包车业务,公司要求汪某开着大客拉着50个人到盐城大丰。但3日临近中午,当汪某开着大客车走到G15沈海高速大丰出口处被盐城市高速一大队民警当场抓获。

在盐城高速一大队汪某这才知道触法了法律后悔不己,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法律规定,对汪某二项并处罚款7000元记12分拘留20天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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