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月8日下午,盐城交警支队治安卡口大队开发区中队民警在开发区卡口点对一辆由东向西入城的小车进行检查时,查获仿真枪支一把,砍斧一把。
当日16点20分左右,开发区卡口中队民警在开发区收费站卡口执勤检查,在对一辆由东向西入城的号牌为苏FX58**的海马牌小车进行检查时,从该车后尾箱查获砍斧一把,同时,还从副驾驶员储物箱中查获仿真枪一把,BB弹300颗。

随后,卡口中队民警将该车扣留,并将该车驾驶员王某移送当地派出所进行进一步调查。
自7月中旬“百日行动”以来,盐城交警大幅度的提高执法时间,24小时不间断检查来往市区的车辆。在此提醒广大驾驶员,仿真枪和狼牙棒属于管制刀具、枪支,严禁携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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