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荔枝新闻记者今天(9月4日)从无锡市文广新局获悉,《无锡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正式出台,这是无锡市首次针对非遗的保护与传承专门设立扶持资金使用规定,办法的实施,将进一步规范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目前,无锡有国家级非遗项目11项、省级非遗项目51项、市级非遗项目133项;健在的国家级非遗传承人7位、省级传承人28位、市级传承人264位。相较于本地丰厚的非遗资源,无锡在非遗保护方面的资金缺口不小。据了解,之前,无锡的非遗保护专项资金,每年约35万元。今年,无锡将加大对非遗保护的财政扶持力度,市级财政预算会专门划出一块,暂定100万元左右,主要用于扶持无锡市区范围内国家、省、市级非遗的保护和传承。
保护资金主要用于三大部分:一是支持纳入国家、省、市非遗名录的项目开展保护性活动,包括项目抢救性记录和建档、资料和实物的征集和保存、项目传承和推广等;二是支持市级非遗传承人开展传习、传播活动;三是开展市级非遗项目、传承人评审工作。之所以重点加强对市级非遗项目和传承人的扶持力度是因为,以往,国家、省级非遗传承人享有各级财政发放的相应补助,但市级非遗传承人的补助处于空白。
从2017年起,无锡将对纳入市文广新局公布的市级非遗传统名录的个人,实行定额补助,由文广新局每年4月前一次性拨付。而针对非遗保护的活态性,今年,专项资金的一大部分将用于抢救摄制部分项目的音像资料开展数字化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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