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月29日,盐城交警支队阜建高速大队筹建组查处了一起营运客车违法载货的严重违法行为,有效消除了道路安全隐患。
当日晚8时30分许,盐城交警支队阜建高速大队筹建组民警在阜宁收费站检查过往车辆时,发现林某驾驶的由徐州前往阜宁车号为苏C51***的大型客车违规装载货物,经现场清点,该车行李厢共载有61袋计1100余斤木枣。据驾驶员林某交代,其受货主王某所托,在驾车出站不久后,在路边停靠将1100余斤木枣运往阜宁,不曾想在阜宁收费站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民警对林某公路客运车辆违反规定载货的交通违法行为依法开具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责令其15日内到大队接受处理。据了解,林某的违法行为将面临500至2000元的处罚。
盐城交警提醒:客车载货会影响车辆行驶的状态,尤其在高速公路上遇紧急情况时载物会改变车辆重心,极易造成翻车等情况,是严重危害乘客生命财产安全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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