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月7日晚,盐城市支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百日整治夜间设卡查缉违法犯罪的统一行动,交警三大队根据支队的统一部署,晚8点在盐城大桥设卡查缉。


20时30分许,一辆车牌为苏J8****小型轿车由南往北行驶至查缉区南侧10米处停下,民警借助并不明亮的光线,依稀看到车内前排两人在互换位置,行迹十分可疑。朱大队立即带领民警包抄过去进行检查,此时,坐在驾驶座上的是一位中年女性,副驾驶座上是一位抱着一不满周岁小孩的中年男子,后排还有一位五六岁的女孩。朱大立即联系大队勤务指挥室,调取苏J8****小型轿车的行驶轨迹,确认在行至查缉点前该车为坐在副驾驶位上中年男子驾驶。经政策攻心,并在确凿证据面前,涉嫌饮酒驾驶机动车的徐士权承认了其饮酒后驾驶非营运机动车的违法行为,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徐士权体内酒精含量为21mg/100ml. 根据交通法相关规定该车驾驶员罚款1000元记12分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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