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规划局组织编制了《南京市轨道交通站点换乘及服务设施配套规划标准》,经由市政府批准执行。据了解,该标准旨在完善南京公共交通一体化,充分发挥轨道交通在南京城市中的骨干运输作用,扩大其客流范围,指导轨道交通站点换乘设施的规划、设计工作,提高轨道交通与其他出行方式之间的换乘效率。
该标准明确规定,新建的公共自行车、非机动车换乘设施距离地铁车站出入口不大于50米,新建的公交换乘设施(停靠站和场站)距离地铁车站出入口不大于100米。
根据《标准》,公共中心型、交通枢纽型和一般型换乘枢纽轨道交通站点,必须设置步行驳接设施、公交车站台、公共自行车和非机动车停车场。其中,优先顺序为步行、公共自行车、非机动车、公交、出租车、小汽车接送及停车换乘。临时停车换乘设施距离轨道车站出入口的最远步行距离不超过180米,出租汽车临时停靠点与轨道车站出入口控制在100米以内;P+R停车换乘设施距离轨道交通车站出入口步行距离宜布置在200米以内,最远不超过300米。
今后,该标准将指导南京城市轨道交通站点及周边交通换乘设施的规划及城市设计相关内容的编制;指导轨道站点及周边地区规划要点相关内容的拟定;指导轨道站点及周边地区规划、城市设计、建筑方案的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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