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日晚,镇江市交警部门针对滥用远光灯这一交通违法行为,开展了专项整治。在近两个半小时的整治行动中,交警部门共查处了30起违法使用远灯光的车辆,涉事驾驶员除了要接受100元罚款并记1分的处罚外,还必须站在车辆前,亲自体验被远光灯照射的感觉,他们都表示非常刺眼,今后一定会注意。《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照明条件比较好的城区不可以使用远光灯,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上,夜间会车需要在距离对方来车150米之外改用近光灯,在窄路、窄桥与非机动车会车时也不能使用远光灯。此外,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时,也不能使用远光灯。因为车辆在会车时,特别是在混合车道,远光灯容易给对面的车辆包括机动车、非机动车驾驶人,视觉造成瞬间的一个盲点,容易导致严重的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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