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荔枝新闻记者从南京市工商局获悉,市场主体年度报告公示制度是商事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截至6月30日,南京市应参加年报市场主体72.41万户,完成年报公示54.47万户,年报率为75.2%;其中企业年报率84.1%,在全省排名靠前。

南京2015年度年报呈现出:合伙企业年报率高、内资企业年报意识增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年报率领先、个体工商户年报率逐年下降等特点。由于拆迁、经营不善自然退出等因素,加上个体工商户强制退出机制有待完善,导致大量“长期不经营户”客观存在,年报率从2013年90.3%,到2014年78.6%,到2015年67%,逐年下降。

7月1日起,全市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对未按规定期限申报年报的市场主体启动了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机制。并在7月14日前将未按期申报2015年度年报的5.5万户企业、1160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苏)进行公示,同时将12.19万户个体工商户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并公示。
上半年,南京还对补报2013或2014年度年报企业,以及年报中有两次以上修改记录的企业进行定向抽查,共检查245家企业,其中150家企业公示信息正常(占61.2%),8家企业被认定为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占3.3%),7家企业未履行即时信息公示义务(占2.9%),80家企业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联系(占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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