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月2日夜里8时许,盐城市公安局阜宁救灾党员先锋突击三队市交警支队巡逻组队员王剑波、陈斌、王伟在灾区驻地巡逻过程中,对一辆可疑车辆进行盘查。盘查时,车内人员提供不了自己的身份证件,并且神情紧张,眼神躲闪,遂队员与后方单位交警支队指挥中心联系,对其身份进行核实。经查,该人叫顾某,阜宁开发区人,有多次吸毒前科,于是队员当场对其进行尿检。
果然不出在场突击队员所料,呈阳性!随后该男子被队员移交至驻地派出所处理。 在派出所,民警对其进行询问,顾某依然拒不承认自己吸食毒品,坚持说自己只不过吃了感冒药。
随后民警联合队员到阜宁县局开具检查证,到他的住所阜宁开发区条河村家中进行检查,通过仔细检查,在房子角落里藏着一个鞋盒。里面有一只自制冰壶和数颗毒品。面对如此铁证,顾某将自己吸食毒品的事实一一向民警交待。







公安备案号:32010202010067
我要说两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