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自7月1日起,在南京口岸卸载移运垃圾废弃物的船舶要向检验检疫部门申报。
南京检验检疫局根据南京口岸国际航行船舶垃圾废弃物卸载的实际情况,在去年对动植物废弃物等垃圾回收公司进行宣贯和备案管理的基础上,通过2016年上半年对船方情况的调研,计划自7月1日起,要求在南京口岸卸载移运垃圾废弃物的船舶方向检验检疫部门申报,填写相应的信息申报表,明确船方应有的责任,同时提醒船舶代理积极主动向船方告知南京口岸相关要求,及时递交申报书。
南京口岸通过对卸载垃圾废弃物的船方、接收垃圾废弃物的公司、船舶代理等三方的宣贯和监管,从而形成了“闭环管理”,为更好的保障南京口岸国门生态安全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公安备案号:32010202010067
我要说两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