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党员许滨淮:信息新闻岗位的一颗“螺丝钉”

2016年06月26日 12:29:00 | 作者:淮司宣 | 点击:正在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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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行政工作对我来说,不仅是一个职业,更是一种信仰和追求。”加入司法行政工作20年来,许滨淮同志始终秉持这种信念,牢记自己在党旗下的誓言,在信息新闻岗位默默奉献20年,累计撰写各类信息新闻稿件2000余篇,被采用稿件达1000多篇。

许滨淮,男,53岁,1996年进入淮安区司法局工作,现任该局司法鉴定科科长兼办公室副主任。作为一个普通党员,无论是办公室工作,还是党务政工,还是司法鉴定……不管份内份外,他都如同一颗“螺丝钉”般,只要工作需要,他就满怀激情地投入,在每个岗位上恪尽职守,发光发热。

“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1998年,为迎接伟人周恩来百年诞辰,淮安区司法局实施“1131”工程,为充分反映总理故乡司法行政人学习伟人精神,献身司法行政工作的风采,许滨淮同志全身心投入,没有素材,他就从档案、总结、汇报中去寻找,对于通讯中需要的人物和心理,他找机会与周围同事聊天,从中发现“闪光点”…… 用了近3个月时间,写出近10000字的初稿《为了这一方热土》,最终稿件以《告慰英灵》为题,在1998年3月号省司法厅刊物《法学天地》以开篇报道的形式刊载,在当时的淮安司法行政系统引发一片反响。

“功夫在平时”,许滨淮同志把信息新闻工作作为树立司法行政工作外部形象的重要手段,努力运用创新形式向上级机关、社会群众宣传司法行政工作,以达到“润物细无声”的效果。潘恒球在淮安区是个远近闻名的人物,因30多年义务开展青少年普法而获得过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个人、模范个人、中国好人、省首届十大法治人物、普法达人等荣誉称号。长期以来,许滨淮有意识地了解潘恒球的“说书式”普法,通过采访了解潘恒球的成长经历和生活轨迹,听潘恒球讲故事,与潘恒球的老伴及周围村民拉家常,对潘恒球的事迹进行整理报道。2004年10月,许滨淮写出潘恒球系列稿件第一篇《化作春泥更护花》,在《淮海晚报》等相关媒体上刊出,2006年上半年,《新华日报》、《扬子晚报》等媒体以《二十年风雨普法路》为题进行了报道,使得潘恒球的影响力随之扩大。在潘恒球获得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个人后,《法制日报》以此稿件为基础在头版刊出了潘恒球的先进事迹。这之后,许滨淮又相继撰写了《一个说书人的普法故事》、《32年坚守,义务普法路上走出“中国好人”》、《义务普法路上的“说书人”》等几十篇稿件,使得潘恒球的故事得以广为传播。

“追求品质,创造价值。”许滨淮将其作为做好信息新闻工作的理念。在平时工作,他勤于动笔,善于发现,积极探索信息新闻工作的新路子、新方法,注重围绕党政领导“关注点”、工作大局“中心点”、司法行政“兴奋点”进行宣传。2015年,他撰写的信息《建议利用网络平台加强普法电子台帐系统建设》、《建议完善对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的推进指导》和专题报道《网上调解室被群众誉为“民间法院”》得到省司法厅柳玉祥厅长等领导的批示。

“没有平凡的岗位,只有平凡的业绩。”多年来,许滨淮同志踏实的工作作风、勤勉的敬业精神得到了上级和外界的充分肯定,先后3次被淮安区委表彰为优秀共产党员,多次被省厅、市局表彰为信息新闻工作先进个人,2次荣立“三等功”,2012年,被省司法厅表彰为创先争优活动先进个人,2015年,被省委、省政府表彰为“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记个人一等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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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荔枝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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