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城市生活垃圾实施强制分类 苏州纳入全国试点

2016年06月25日 09:00:00 | 作者:陆啸 | 点击:正在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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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枝新闻记者今天(6月25日)从省环保厅获悉,国家发改委、住建部联合发布《垃圾强制分类制度方案(征求意见稿)》,向相关部委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人民政府征求意见。

此次实施垃圾强制分类的目标,是到2020年年底,重点城市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分类,垃圾分类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度体系基本建立,生活垃圾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和产业化体系基本形成,初步形成可复制、可推广、公众基本接受的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典型模式。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重点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覆盖率达到90%以上,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含再生资源回收、分类收集并实施资源化利用的厨余等易腐有机垃圾)。

据了解,包括河北省邯郸市、江苏省苏州市、安徽省铜陵市、江西省宜春市、山东省泰安市、湖北省宜昌市、四川省广元市、四川省德阳市、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市、陕西省咸阳市等城区范围内先行实施垃圾强制分类。同时,鼓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结合本地实际,选择本地区卫生城市、园林城市、环保模范城市、优秀旅游城市等开展垃圾强制分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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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荔枝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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