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环保厅通报盐城受灾地区周边大气水环境未见明显异常

2016年06月24日 16:26:00 | 作者:陆啸 | 点击:正在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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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省环保厅今天(6月24日)上午通报,2016年6月23日14时30分左右,盐城市阜宁等地出现强雷电、短时降雨、冰雹、雷雨大风等强对流天气,对当地造成严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同时也对环境造成一定的威胁。

针对此次龙卷风过境造成区域内阿特斯协鑫阳光电力科技有限公司厂房屋顶掀翻情况,当地的消防、安监部门第一时间对该公司存放的危化品种类和数量进行了清点,具体为三氯氧磷(168瓶,7L)、三甲基铝(14公斤)、硅烷(5瓶,125公斤)、氨气(4瓶,480公斤)、一氧化二氮(2瓶,260公斤)、氩气(4瓶,47L)、氮气(10瓶,47L),清点后对上述物品已全部封存并妥善保管。另外,当地消防部门带领企业人员及时封堵了公司雨水总排口。市县环境监测人员在企业下风向布置9个大气监测点,监测因子为氯化氢、氨气、氯气、氟化氢、一氧化二氮、二氧化硫,在企业雨水总排口布置1个监测点,监测因子为pH、挥发性有机物,连续进行监测,截止6月24日上午,大气和雨水中特征因子均未检出污染因子。

目前受灾地区监测结果显示周边大气和水环境未见明显异常。下一步,省环保厅将继续指导当地环保部门密切关注企业厂区内的危化品的保管和转运情况,做好周边水体和大气的跟踪监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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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荔枝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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