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月23日凌晨0时左右,盐城高速一大队民警正在G15沈海高速上巡逻,当巡逻到沈海高速与盐徐高速交汇处时,发现一辆货车停在应急车道上开着双跳后面没有放安全三角标志,民警一开始以为是货车坏了,就停下准备问驾驶员需要不需要什么帮助,当民警走到该货车驾驶室发现,原来驾驶员在车呼呼大睡,在民警敲了几分钟的车门才将驾驶员敲醒,民警对该车驾驶员的违法行为进行教育,又询间是否酒驾行为,驾驶百般抵赖酒驾的行为,随后民警将该车引导到盐城开发区出口对该车进行检查。
经民警询问,原来该驾驶员是东台人姓陈,陈某向民警介绍,他是东台人在盐城青墩承包种植西瓜,昨天刚买了一辆新的货车,几位朋友听说了以后,就相约一起来祝贺一下,平时点酒不沾的陈某经不住朋友劝说,也喝了一瓶啤酒,由于这几天西瓜一直在销售陈某连夜从东台上了高速开着新买的货车到青墩,在酒精的作用陈某开到沈海高速与盐徐高速交汇处实在困了不行就把车停在路边上睡着了,陈某经呼气酒精测试结果为83毫克每百毫升,为醉酒驾驶,随后被民警带到医院再经抽血检测,在盐城市高速一大队,陈某承认了醉酒驾驶机动车辆的事实,自己后悔不该喝酒驾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陈某因醉酒驾驶机动车,将被处以吊销驾驶证,扣留车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目前,此案警方还在调查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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