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月17日上午,南京市高淳区纪委召开年轻干部警示教育大会,区纪委组织100余名新录用公务员和部分关键岗位党员干部走进区人民法院,旁听原古柏镇人民政府民政办社会救助协理员孙秋麟贪污、挪用公款的案件庭审。这也是全市首次专门组织年轻干部走进庭审现场接受警示教育。
胆大妄为,被告人终尝自酿苦果
据了解,2011年至2014年,被告人孙秋麟曾担任高淳区古柏镇人民政府民政办社会救助协理员,期间他利用职务便利,通过虚报冒领、重复虚增人员等手段,骗取高龄专项补助资金32万余元,并擅自挪用高龄补贴、孤儿补助资金、大病救助等专项补助资金近50万元,超过三个月未还。
“被告人孙秋麟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犯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六年十个月……”经过前期的审理程序,当日上午,高淳区人民法院对孙秋麟一案进行当庭宣判。
孙秋麟当庭表示服从法院判决,认罪悔罪。而此时参加旁听的孙母早已是泣不成声,让在场的干部不胜唏嘘。
慎初慎微,“扣好廉洁从政的'第一颗扣子'”
“前车之覆,后车之鉴,今天把大家请到这里来的目的,就是希望你们通过亲身旁听这样一个鲜活的身边人案例,从中吸取深刻教训,在今后的工作生活中踏踏实实走好每一步……”
庭审结束不久,高淳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陈杰华便“乘热打铁”,为在场的年轻干部上了一堂廉政教育课。他结合本地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告诫在场的党员干部要“苦练内力,看齐道德高线”、“保持定力,守住廉洁底线”、“慎用权力,划清公私界线”。“年轻干部要慎初慎微,防微杜渐,扣好廉洁从政的‘第一颗扣子’,千万不能因为‘第一次’廉洁关口的失守,最后越陷越深、无法自拔。”陈杰华说。
据了解,为进一步推进全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区纪委从强化纪律规矩意识入手,丰富教育形式,多层次、多角度在广大党员干部中广泛开展纪律教育,先后会同区委组织部、党校把新修订《条例》、《准则》纳入干部培训主体班次,作为必修课程,组织编撰高淳传统家规家训……这次更是在高淳区委支持下,把警示教育课堂搬进了庭审现场,让广大党员干部零距离接受纪律教育。
铭“纪”于心,旁听干部感慨良多
“他平时为人十分热心,也有工作能力,没想到最后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走到了今天这一步,真是太可惜了。”参加庭审旁听的人员当中,有不少来自古柏街道,也有一部分是和孙秋麟同一批参加工作的社区工作者。看到昔日的同事腐败沉沦,他们既感到惋惜同情,也都表示深受教育。
一位和孙秋麟一起共事过的古柏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表示,这样的事情发生在自己身边,他感到十分震惊,通过这次庭审旁听和警示教育,他认识到只有不越“红线”、守住底线,才能避免踩到“雷区”,回去以后一定要认真学习《条例》、《准则》,做到铭“纪”于心,把“纪律”作为自己以后工作和生活的“护身符”。
“以前谈到贪污、挪用公款都是在报道中见到的,今天现场看到了同龄人接受审判,还在警示教育大会上听到了很多高淳本地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感觉腐败离自己并不遥远,以后要在工作生活中多注意小节问题,做到防微杜渐。”一位年轻干部感叹道。
“作为‘两学一做’活动的延伸,通过庭审旁听使党员干部在思想上打好‘预防针’,实际上就是在有效践行‘四种形态’。”陈杰华表示,今后区纪委在狠抓违纪、严惩贪腐的同时,还会组织安排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促使广大党员干部尊崇党章,敬畏党纪,在思想上自架“高压线”、自设“防火墙”,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和清正廉洁的公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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