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京市于2015年放宽了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条件,大大减轻了本市无房职工的租房压力,2015年全年已有21519名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2.59亿元用于支付房租,享受到了公积金的政策福利。
为进一步方便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提高银行窗口服务效率,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自2016年起,将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业务办理时间由每年的6月、12月两个月调整至每年的6月1日至12月31日均可办理,提取次数为每年一次。由于每个月的上半月为“公积金支取还贷”业务办理的特定时段,同时也是公积金缴存、购房支取、退休支取、转移等各项业务的办理高峰期,为避免客户过于集中造成排队时间过长,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建设银行友情提示,需要办理租房提取公积金的客户尽量避开高峰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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