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荔枝新闻记者今天(6月15日)获悉,南京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南京市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在推进政府决策公开方面,南京市今年将探索建立利益相关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公众、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制度。实行重大决策预公开,扩大公众参与,对社会关注度高的决策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在决策前应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和依据,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并以适当方式公布意见收集和采纳情况,特别是涉及医疗卫生、资源开发、环境保护、社会保障等重大民生事项,行业主管部门要建立并推行民意调查制度,引导公众广泛参与政策制定。
此外,《要点》规定,在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负责处置的地方和部门应在6小时内进行首次信息发布,并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针对涉及突发事件的各种虚假不实信息,要迅速澄清事实,消除不良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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