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江苏省农委近日印发的《关于加快发展休闲观光农业示范村的通知》(苏农办园〔2016〕7号),从2016年起,全省各涉农县(市、区)每年重点培育1个以上休闲观光农业示范村,到“十三五”末,重点培育建成200个左右江苏省休闲观光农业示范村。
休闲观光农业示范村是指以农业为基础、农民为主体、乡村为单元,依托农村自然生态、特色产业、人文典故、农家庭院等资源,整体规划,创办休闲农园(农庄)、农家乐等经营单位,从事农业生产、农产品加工销售、农家餐饮住宿等经营活动,向游客提供农事体验、农耕文化熏陶、休闲观光、康体娱乐等服务的行政村(社区)。
《通知》要求,省级休闲观光农业示范村建设要遵循“规划为先,彰显特色”、“农业为本,功能拓展”、“生态为要,遵循环保”三项基本原则,符合以下六个基本条件:
产业支撑强劲
具备特色种植业、养殖业或农产品加工业发展基础,产业特色明显,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新设施有效应用,生产功能与休闲功能有机结合,基本满足餐饮食材等经营与自给、产品质量安全、游客购物消费满意等需求。
村容景致独特
村庄内外部整治一新,道路绿化、环境整洁、交通通畅、标识标志健全、氛围浓厚,村落民居风格协调,乡土文化内涵丰富,管理民主、民风淳朴。农家乐、休闲农庄等经营主体相对集中、布局合理。
服务设施完备
村庄具备游客接待中心、停车场、观光通道、公厕、导览图、导游指示牌等基本公共设施和农家餐饮、住宿、交通工具、导游讲解、购物点、休闲娱乐项目等基本服务设施,还应具有电力、消防、给排水、邮电通信、无线网络、休憩、垃圾箱等配套设施。
休闲项目丰富
农业功能得到充分拓展,不仅要具备餐饮、住宿等简单项目功能,还应具有田园观光、动植物观赏、农事体验、康体健身、休闲养生等创新休闲项目,农耕文明、田园风貌、民俗文化得到传承和利用。
管理制度规范
建有规范的管理机构和健全的规章制度,配备卫生保洁员、食品监督员和旅游信息服务员等“三员”,确保经营活动正常开展。
联结机制紧密
休闲观光农业示范村建设以农户、合作社或企业等为基本单元,以村委会整体规划运作、经营主体自主或联合经营为主要模式,探索建立有效的经营机制和紧密的农民利益联结分享机制,发展成果惠及千家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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