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天最高34℃ 今年高温费怎么领

2016年06月13日 09:25:00 | 作者:晴川小河童 | 点击:正在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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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京已正式入夏,紧接而来的便是高温,根据南京气象官方微博消息,明天,预计南京的最高气温可能达到33℃到34℃!按照相关规定,又到一年发高温补贴费的时候。近日,有媒体报道,全国28个省份已明确了高温补贴费的标准,那么,江苏乃至南京的高温补贴费如何发放?

  根据规定,江苏省企业安排职工在室外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工作的(不含33℃),应当向职工支付夏季高温津贴,具体标准是每人每月200元,支付时间为4个月(6月、7月、8月、9月)。记者昨天向省人社厅劳动关系处求证,今年的高温津贴标准,也将遵照上述规定执行。

  南京市人社局表示,企业在给员工发放高温津贴时,可按月发放,也可一次性发放,但最迟10月底前必须发放到位,而且必须发现金。企业按此标准支付的高温费,可在职工福利费中列支,计入企业成本费用,并准予税前扣除。

  2013年5月1日起,江苏省将高温津贴纳入新修订的《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将用人单位不按规定发放高温津贴的行为确定为违法。至此,江苏省“高温津贴”不再是一种可有可无的软性福利。《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支付的高温津贴不得低于国家和省规定的标准。

  除高温津贴外,随着气温升高,劳动者还应享受以下待遇: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用人单位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国家规定,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此外,企业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期间从事室外露天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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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荔枝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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