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月12日下午,驾驶员何某和刘某,主动来到徐州三堡公安检查站,向民警承认错误,并接受处罚。原来在11日晚上23时许,两人驾驶一辆黄牌大货车,途经连霍高速苏皖省界收费站时,被三堡公安检查站民警查获,驾驶员何某因准驾车型不符,在民警眼皮底下与刘某换座位,被查后两人拒不承认错误。最终,在证据面前,俩人主动来到检查站接受处理。
收费站的监控显示,当晚23时许,何某驾驶这辆安徽牌照的大货车驶入收费站,因为其涉嫌超载,民警上前对其进行查处。在检查过程中,驾驶员主动向民警出示了行驶证,但迟迟没有出示驾驶证,由于车身较高,民警看不到车内的情况,民警往后退了一步,发现两人正在换座位。
民警要求坐在后排的男子下车接受检查,你还别说,这位戏演的可真是够足的,刚刚还穿着衣服的他,下车时故意光着上身,提着裤子,假装自己正在后排睡觉。面对民警询问,男子坚称自己是押运员,一直在后排睡觉,自己没有驾驶证,也并没有开车。


随后,民警将两人带至公安检查站进行询问,不了两人如同事先商量好了一般,失口否认何某从驾驶过车辆。民警经过调查,发现何某是车老板,其所持有的驾驶证为B2普通货车驾驶证。最终,在记录仪和监控录像的证据面前,两人不得不承认了错误,并于12日下午来到三堡公安检查站接受处理。
根据法律规定,何某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的营运汽车违法行为,将被处以罚款2000元、现有驾驶证被记12分的行政处罚;刘某将营运汽车交由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的何某驾驶,其行为也将受到2000元的罚款,可以吊销驾驶证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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