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无证驾驶肇事逃逸致人死亡 母亲爱子心切试图顶包

2016年06月12日 16:02:00 | 作者:刘昱彤 陈欢 | 点击:正在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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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岁的儿子无证驾驶三轮汽车出事故致摩托车司机身亡,母亲爱子心切为儿顶包,试图“蒙混过关”却逃不过办案民警的火眼金睛。近日,浦口交警破获一起肇事逃逸交通事故,揭穿顶包真相,确认肇事者为19岁罗某。目前罗某已被刑事拘留。

  是单方交通事故?还是肇事逃逸?

  2016年5月15日10时,浦口公安分局交警大队接到报警称:花旗104国道宁淮高速高架桥下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接警后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展开调查,据报警人李某称,交通事故发生时,他驾车路过事发地点,发现一名年轻男子头部流血倒在路上,在其前方不远处,还有一辆黑色两轮踏板摩托车仍在湿滑的地面上打转,伤者已被救护车送去医院。随后民警勘验现场发现,事故地留有伤者驾驶的两轮摩托车,车上无明显撞击痕迹,现场周边未发现其它可疑车辆。这是一起单方交通事故?还是与什么车辆发生碰撞后,肇事车辆逃逸了?案情显得扑朔迷离,办案民警立即展开侦查。

  勘查民警在事故现场勘查,仅发现摩托车倒地时形成的划痕,未见其它痕迹,对事故车辆进行痕迹检验,也未发现摩托车上有明显碰撞痕迹。据报警人陈述,事发时,一辆集装箱货车在其前方,车厢好像是白色的,应该看到了事故经过。办案民警一方面对周边道路监控视频资料进行梳理,寻找报警人陈述的目击车辆,一方面走访周边寻找目击群众。

  经过多方走访,办案民警在事发现场三百米外104国道南侧高架桥下的一处沙场,找到停放着的两辆三轮汽车,牌号分别为皖S**036、皖S**660,外观车型相同,其中一辆成色较新,两车归同一人所有,民警立即向车主罗某某了解情况,并进行了简单询问,在罗某某第一次的证言中,其自称5月15日上午,他一个人轮流开两辆三轮汽车从沙场向工地送沙子,在经过事发现场时,事故已经发生,他将车停在50米外的小路上,回到现场围观,态度显得非常积极。

  此时另一路寻找目击车辆的办案民警经过道路监控视频资料的梳理寻找到了该车辆,据驾驶员称目击了事故发生的全过程,且还在现场停留了一会,看到一辆三轮汽车左转弯,带倒了当事人的摩托车,三轮汽车未作停留驶离现场,从后面未看到该车的号牌。至此,事故已基本确定为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查找嫌疑车辆成了破案的重中之重。

  肇事车辆已确认 寻找肇事司机成难题

  办案民警乘胜追击,一方面继续查找可能的目击者,另一方面对目击者提供的信息进行梳理,寻找三轮汽车的行驶轨迹。终于,在距离案发现场二百米处的视频监控中,画面中清楚的反映出两辆三轮汽车间隔两分钟,一前一后出现在录像中,是否就是现场附近的两辆车?可惜,号牌还是无法识别。再次扩大搜寻范围的同时,办案民警对两辆三轮汽车的特征进行了比对,基本确认两辆车都是罗某某的车辆,视频图像的显示和罗某某供诉的证言相互矛盾,疑点陡然上升。民警正式通知罗某某到案询问时,罗改口称当日上午,其妻庄某与其一起送货,另一辆车是庄某所开,庄某也称自己上午时开车送过黄沙。随后经过物证检测确认了皖S**036三轮汽车为肇事车辆,至此肇事车辆找到了,但车辆是谁开的呢?庄某称自己开车送过黄沙可是谈到其驾驶的是哪辆三轮汽车,有没有经过事故现场,她就语焉不详,极力回避询问。庄某的回避询问反而加重了办案民警的怀疑。

  一层层谜团还有待办案民警一步步解开。时间的指针已指向5月23日,办案民警得到医院的通知,伤者周某经抢救无效死亡,破解谜案找到肇事司机迫在眉睫。

  所有的前期工作已明确了肇事车辆,但是事发现场驾驶皖S**036的驾驶人到底是谁,目击者和监控录像都没有找到直接的支撑,为了争取破案时间,办案民警决定对涉嫌肇事逃逸的车主夫妇采取措施实施突审,经过近12小时的轮番审讯,罗某只供述自己驾驶的是皖S**660三轮汽车,监控画面中,在他前面的皖S**036是他老婆庄某驾驶的,至于事故过程只是回答“忘记了”,庄某则是一直用沉默面对审讯人员。

  一个手机号码峰回路转剑指真凶

  正在办案民警陷入困境之时,一个“147……”的号码进入了民警的侦查视线,加速了整个侦破案件的进程,这个“147……”号码在事故发生前不停和罗某某联系。当办案民警例行对这个号码分别询问罗某某和庄某时,两人激烈的反应引起了民警的怀疑,经查询,该号码属于罗某某儿子罗某的。联想到其父母在审讯时的负隅顽抗、欲盖弥彰以及提起该号码的激烈反应,办案民警思路顿时豁然开朗。

  随后办案民警连夜对罗某进行突审,主打亲情牌,审讯人员利用罗某对母亲的尽孝之道,以及对家庭的牵挂,从做人、做事的角度进行开导,使其认识错误,在罗某拒供从严和招供从轻的矛盾心理徘徊中,抓住时机,打消顾虑。终于,在夜审近八个小时后,罗某承认了自己无证驾驶三轮汽车肇事逃逸的犯罪事实。

  据罗某交代,2016年5月15日,其无证驾驶皖S**036三轮汽车与父亲罗某某驾驶的皖S**660三轮汽车送完货之后一前一后返回花旗104国道宁淮高速高架桥下沙场时,其所驾驶的皖S**036三轮汽车左拐进南侧高架桥下小路时,影响到迎面安徽汊河往南京方向正常直行的周某所驾驶的二轮摩托车,周某在采取避让措施时摔倒导致重伤后身亡。事故发生后,由于罗某没有驾驶证且年纪较轻,考虑到事故情节较严重,其母亲爱子心切试图顶包,却不想逃不过办案民警的火眼金睛。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罗某已被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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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荔枝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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