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月7日上午,南通交警支队高速4大队在苏通大桥北公安检查站对过往车辆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一辆车牌号为苏AB25**南京牌照的大众轿车内装满了货物,打开后备箱发现该车涉嫌违反《烟草专卖法》违法运输倒卖香烟,执勤民警对该车进行了暂扣。
经查,这辆轿车内共装了1860条香烟,其中利群香烟1599条,中华香烟200条,黄金叶香烟51条。据驾驶员称,这批香烟都是从山东往上海进行销售的。高速交警迅速将情况通报给南通市烟草专卖局,经鉴定,这批香烟均为真烟。
据了解,根据相关规定,烟草实施专销专供,不能跨地区销售,当事人的行为已触犯刑法中的非法经营罪,将面临刑事处罚。根据我国刑法规定,非法经营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生产、销售烟草专卖品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五款规定:违反国家烟草专卖管理法律法规,未经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许可,无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特种烟草专卖经营企业许可证、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等许可证明,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目前,南通市烟草专卖局已对这批香烟进行了查扣,具体情况正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公安备案号:32010202010067
我要说两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