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我们驾车行经路口的时候,要根据路口的交通信号情况来判断我们应该如何行驶,但是在没有交通信号路口的时候,我们应该如何行使呢?近日,在交警九大队辖区就发生了这样一起交通事故。让我们来看看交警是如何处理的。
事故发生在南京浦口区明江路和明新路交叉路口,因为此路口位于明发滨江新城小区内部,所以没有设置交通信号,明江路为南北走向,明新路为东西走向。一辆出租车沿明江路由北向南直行至这个路口的时候,撞到了一辆沿明新路由东向西直行至此的小轿车的右侧面,双方驾驶员对事故责任争执不休,都觉得是对方的责任。其实,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在无交通信号路口要让右侧道路的来车先行,最高人民法院又对这一规定作出了司法解释,即双方车辆都是直行的前提下,让右先行。在这起交通事故中,出租车位于小轿车的右侧,有优先通行权,所以小轿车需承担此事故的全部责任。
交警提醒:很多交通事故都是因为相互争强而引发的,尤其是在一些没有交通信号的路口,驾驶员丝毫不理会侧边车辆,随意穿行,这样很容易引发事故。相互礼让,文明出行,才能确保您行车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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