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日下午,盐城市召开环境质量暨典型环境违法案件新闻发布会,通报了今年1到5月份十大典型环境违法案件。十大典型案件中,有的是擅自新建化工生产线,偷排残渣废物;有的是非法贮存危险废物,没有采取防流失措施;有的污染防治设施不正常运转,私设排污口偷排污水。
据介绍,今年盐城市环保部门共检查企业3266家。其中,对197家企业环境违法行为依法立案查处,处罚金额1300余万元;责令停止建设122家,责令停产81家,责令限期整改164家,关停7家。同时,按照新《环保法》的要求实施限产、停产7家,查封、扣押8家,移送公安部门4家。
十大典型案例如下:
盐城市东港药物化工发展有限公司违反环保“三同时”案。2015年12月9日,盐城市环监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在未经环保部门审批的情况下擅自于2014年新建一条萘甲醚乙酰化生产线并投产;未按环评审批要求规范处置蒸馏残渣等危险废物。2016年1月30日,盐城市环保局作出处罚决定,责令该企业立即停止2号车间萘甲醚乙酰化生产线的生产,规范收集、贮存蒸馏残渣等危险废物,并处罚款15万元。
盐城市一剑印染有限公司废水超标排放,无证排污案。2016年3月28日,盐城市环监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无大气污染物排放许可证排放大气污染物;废水化学需氧量超标排放。2016年5月16日,盐城市环保局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责令该企业立即停止两台有机热载体炉的违法生产,纠正环境违法行为,并处罚款13万多元。
被通报的另外八起案件为:盐城双马化学有限公司违反环保“三同时”,污染物超标排放案;盐城德力化工有限公司治污设施不正常运行,危险废物非法贮存案;江苏斗天汽车配件有限公司违反环保“三同时”,无证排污案;射阳县银锋钢业有限公司私设排污口,危险废物非法贮存案;大丰市致远印染有限责任公司私设排污口,污染防治设施不正常运转案;盐城市凯威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违反环保“三同时”案;东台冯惠明废塑料造粒加工项目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建成需要配套建设的污染防治设施案;江苏中色锐毕利实业有限公司违反环保“三同时”,废水处理设施不正常运转、废水超标排放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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